YABO5897
回复表示,射洪市公园管理所于2020年6月就上述问题向射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书面报告,并于当年11月提交《关于尽快实施东门桥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请示》。针对公园管理所反馈问题,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多次现场勘查,收集数据研究方案。经研究,为提升水井坝周边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交通秩序,遏制商户侵占公共区域经营的现象,做到“还道于民、还绿于民”,同时解决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拟定了近、中期整治方案。
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最后表示,射洪市将水井坝树木进行移栽,并修建一座可拆除移动的立体停车场,同步提升周边道路及附属设施,解决停车难、环境差的问题。中期结合德胜片区开发,在新世纪广场修建地下停车场,同步提档升级广场附属设施,并将水井坝立体停车场改迁到其它区域,按照德胜片区专项规划,将水井坝改建成体育公园。
YABO5897
在该案件中,周某经法院诉讼调解离婚,在线上办理公积金事项时,发现婚姻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婚”,无法线上办理相关业务。周某遂向某区民政局提出申请,要求将婚姻登记系统中的婚姻信息更正为“离婚”。某区民政局认为,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信息才能在婚姻登记系统中共享,涉及法院判决、调解等离婚信息的处理不属于其职责范围,遂告知周某无法为其更正婚姻登记信息。周某不服向某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该局未予支持。周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某市民政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某区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将婚姻登记系统中的婚姻信息更正为“离婚”。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认为,对婚姻事务的管理是某区民政局的法定职责,对婚姻档案的管理则是婚姻事务管理的内容之一。当下,婚姻档案的形式不仅包括纸质档案,还包括信息化条件下的婚姻登记电子信息档案。当周某发现婚姻登记系统显示的婚姻信息有误,持法院生效文书申请某区民政局予以更正时,某区民政局作为婚姻事务的管理机关,具有对周某的婚姻信息进行处理的法定职责。因其未对周某的申请作出处理,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某市民政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并责令某区民政局按照法院生效文书对周某的婚姻信息采取更正措施。某市民政局不服提起上诉。南京中院认为,周某的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属于周某的个人信息,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周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后,其个人婚姻信息已经发生变化,且法院已将该案件信息共享至某区民政局,故某区民政局收到周某的申请后,应及时对周某的婚姻登记信息采取更正措施,其对周某的申请未予处理,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南京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认为,该案以数字政府建设为背景,厘清了婚姻登记机关对公民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进行归集、整合等管理职责,明确了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更正婚姻信息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的规则,推动婚姻登记机关对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产生的婚姻信息进行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引导行政机关及时回应信息化社会发展中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YABO5897,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数字红利。(完)
详情